男主角林格和女主角邱倩小说书名为《我在时间尽头等你》,郑执是林格邱倩小说作者。小说全文讲述是在异国他乡,清贫的生活、陌生的环境,林格和邱倩成为彼此唯一的依靠。但这并未黯淡相爱之人眼中的光。画着蹩脚简笔画的芭蕾舞鞋,是他们无论甘苦都努力相爱的凭证。而当意外降临,为了换回挚爱的生命,林格付出了令对方忘记自己的代价。
小武哥叫我买的那张贺卡,当然是送给方娇的,他俩从小就是邻居,他追了她一整个童年。大流氓追求一枝花,没错,这是所有童年记忆中的故事理应配备的标准情节。
大人们都说小武哥是大流氓,我表姐也这么说,可我从未亲眼见他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,他甚至不像香港电影里的古惑仔一样收保护费,抢地盘,他只是好打架,很多情况下,其实是打抱不平。后来我听说,小武哥是习武世家出身,爸爸是市柔道队教练,爷爷开过武馆,伪满洲国时还踢过日本人的武道场,算得一方豪杰。小武哥自幼进武术队习武,功夫自然不是一般小流氓能比的,从七岁开始就跟比自己大好几岁的孩子打架,打到二十岁,天天不闲着,从来没输过。十五岁那年,小武哥的爷爷去世,他得到了爷爷的一件传家宝红缨钢鞭,他爷爷在裤腰带上拴了四十年,出门不离身,上年纪以后,每早去公园里往地上抽响儿,抽在水泥地上啪啪直冒火星儿,往树上抽,一下就能劈断树枝,引来健美揉大妈们喷喷赞叹。爷爷死了,钢鞭留给了小武哥,他也天天拴裤腰带上出门,鞭术不逊于爷爷,这样哪怕一个人走夜路,遇上一群仇家,也没人敢轻易动他。按照司马迁写项羽的故事,小武哥这就是万人敌的功夫,就算是百人敌十人敌,在我们大西菜行也够用了。小武哥一年四季身披风衣、腰拴钢鞭,走在路上,带风带响。自从获他出手相救以后,有段时间我在心里甚至奉他为偶像,某次不小心说漏了嘴,流露出对他的崇拜,还被我妈痛骂。
小武哥这么威风,他在大西莱行说一声方娇是我的女人,当然没其他男人敢接近方娇,不要女人也得要命嘛。彼时最令我羡慕的,是小武哥能堂堂正正地说一句我喜欢的女人,注意,是女人,不是女生,当年幼小的我再喜欢谁,也只能说女生,着实让我渴望快些长那张贺卡,石沉大海,就像之前小武哥送给方娇的上百件大小礼物一样的命运。
我要当歌星,你少耽误我。
表姐说,方娇当年拒绝小武哥时原话就是这么说的,她在场。可我当时不太相信,一个年轻女孩,说话怎么能这么现实呢?就算拒绝人,也要稍微委婉点啊,给人留点面子。可后来我接触了方娇才知道,她就是这么个人。
小武哥为表真爱,没有学一般小流氓那样在手臂上文一把刀穿过一颗心,心还是滴血的图案,或者直接文上方娇的名字。他更狠,拿刀往自己手臂内侧刻道道,我猜是每伤一次心后就刻一道,但这又不可能,否则他那一身腱子肉都不够地方刻吧。当时我以为,也许等我到了小武哥的年纪就会明白,人为什么要用伤害自己来表达对另一个人的爱。
那段时间,我跟小武哥有着同样的郁闷,虽然我俩年纪差了十岁。我暗恋的女生,原来暗恋着隔壁班的体委,更过分的是,她竟然把我用血泪换来的镶水晶贺卡上交给了老师,举报我耍流氓。我被找了家长,挨了我妈一顿打,我妈说我果然是在大西菜行生活久了就学坏了,她搬家的计划看来要提前了。小武哥被方娇再一次拒绝,痛彻心扉,酗酒度日,情绪极其不稳定,最终因为跟技校老师闹矛盾,在车库里对老师揉起扳手,好在被同学拦下,才只是被开除,没进监狱。不过小武哥还是创下一个纪录:他在技校待了六年,愣是毕不了业。
从学校出来,小武哥跟父亲借了一笔钱开了个小饭馆,主营炒菜,但他每天大多还是在街上闲逛,打打游戏机,打打台球,打打架,最主要的业务还是跟踪方娇,美其名日暗中保护。不过方娇的美貌,的确是会招惹是非的。音乐学院的学生,大学读一年就都想着出来唱歌赚钱了,方娇在音乐学院里也算是班花,自然不落后。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,已经过了组团全国跑星的热潮,更多是在酒吧驻场了,那几年的酒吧,是社会大哥跟混混们新晋热衷的娱乐场所。某一晚,方娇正在台上唱歌,台下有一桌人在一首歌内连送了三次花,就想叫方娇唱完下台喝杯酒,方娇不乐意,大哥身边的小弟喝多了就上前拉拉扯扯,方娇害怕,但是没哭,她不知道当晚小武哥就坐在台下喝闷酒听她唱歌呢。只见一道黑风衣哗啦啦地跃入前排,上前就是一套组合拳加飞脚,瑞翻了桌子,打翻了大哥,这时小半个酒吧的人都站起来了,原来大哥当晚把所有小弟都带来酒吧为自己庆生了。小武哥见势不妙,取下腰间钢鞭就舞起来,可惜酒吧空间闭塞,舞不开,却也足够把众敌驱赶到离自己五米开外,小武哥机智地收回一半鞭子,攥住中间点开始抢,果然顺手了许多。鞭头抽在人脑瓜顶上就是条血口子,小弟们接连捂着满脸的血倒在地上哇哇大叫,小武哥虽然毫发无损,却也被围堵得逃不出去。他大声喊着让方娇先走,一扭头,却发现方娇早就不见了人影。门口进来的是酒吧老板叫来的警察叔叔,把一伙人加小武哥都扭送到了派出所。
以上场景,皆是我想象。因为当时有很多旁观者在场,那辉煌的酒吧夜一战,在后来的许多年里都被大西莱行的小混混们口口相传,等到我长大后听到的版本,已经比上面这版更浮夸了。在小混混们的口中,他们曾经的偶像小武哥,为救自己心爱的女人,在酒吧里飞起来了,他手中的钢鞭,是能在黑暗中劈出闪电的神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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